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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青年学生入党推优细则

发布者:数统学院发布时间:2021-05-04浏览次数:1025

根据《党章》《党员发展细则》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以及中央组织部党员发展条例和学校组织部对党员发展的要求,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际,对青年学生入党推优做出如下规定。

凡入党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者,可择优发展入党。

一、政治思想上先进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积极订阅党刊。

二、道德品行上先进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 自觉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 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。积极参加志愿服务,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,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当年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8小时。

三、发挥作用上先进。励志勤学、敏于求知、增长才干,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积极参加各级党团组织的活动,在青年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当年无课程补考,有重大贡献者本条可适当放宽。

四、执行纪律上先进。积极向共产党员看齐,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 带头遵守校规校纪。当年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(含院级以上通报)。

五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,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。同时,积极听党课,参加党内活动,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等。

六、此细则解释权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。

 

  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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