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春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9周周一(7月1日)全面展开,请全院师生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2018-2019-2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,具体事宜如下:
1、系主任组织监考老师认真熟习《监考工作规范》《学生考试违规的界定和处理流程》,强调监考纪律;
2、监考老师查阅监考安排(纸质监考单/长师信息微信/教务系统均可查询),注意把握监考时间及地点;
3、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《学生考场纪律》,做好诚信考试动员工作;
4、学生认知学习《学生考场纪律》,带好两证(身份证、学生证)和签字笔、铅笔、橡皮擦,按时进入考场,诚信考试;
5、巡考人员根据巡考安排,做好巡考工作。
长江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
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
附件1 关于做好2018-2019-2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.docx
附件2 长师院教[2016]49号-长江师范学院教学考试监考工作规范.doc
附件3 长江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【2019】(49号).doc